CITES: 确保国际贸易不威胁物种的生存

        近三十年来,CITES一直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国际野生物种保护公约,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世界上最有成效的国际性野生物种保护公约。
    该协议于1975年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生效。当时人们开始关注国际贸易日渐威胁众多物种生存的现象,这一协议的诞生就是为了应对这一国际趋势。 由于野生动植物贸易往往是跨国界进行,为了确保这一贸易可持续性和可监控性,并使之不威胁到或破坏野生动植物种,国际间的协调合作就显得至关重要。
    自该协议生效以来,从老虎、大象到红木、兰花,已有30,000多种动植物物种被列入公约的附录中,涉及范围广泛。

CITES是关于什么的公约?
CITES涉及到包含在下列三种附录中任意一个物种的国际间贸易。
这些附录包括:
附录1—禁止进行国际贸易的物种。
附录2—仅在严格监管下才被允许进行国际贸易以保证其可持续生存的物种。
附录3—因一国需要他国的帮助以防止非法开发而被该国要求列入附录的物种。

“COP峰会”是指什么?
  每隔2 - 3年, CITES的成员(指缔约国的政府代表)就会聚首就一系列广泛话题展开探讨。这个会议被称作“缔约国峰会”,即“COP峰会”。
  “COP 14”,即“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14届缔约国大会”将于2007年6月在海牙举行。

“CoP峰会”讨论什么?
    每次“缔约国峰会”都会讨论为修订协议附录提交的各项议案。缔约国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一项议案若要通过,须有至少三分之二的缔约国出席并投赞成票。
    缔约国还会就一系列相关的决议、决定进行探讨并达成共识。比如,他们可能会讨论对公约内容的解释,协议有关某一物种或样本的具体操作,或某一与贸易相关的保护措施。
    只有缔约国政府才有资格投票。
    国际非政府组织,例如世界自然基金会(WWF), 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委员会(TRAFFIC)为协议提供技术和科学方面的建议,他们可以参与“缔约国峰会” 并在峰会上发言。WWF已经积极参加了CITES历次的峰会,并将其在政策制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40年来在60多个国家物种野外保护方面的实践带到了大会上。
    想了解更多关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保护协议 (CITES)”的内容,请访问协议的官方网站。

WWF对如下物种的立场声明:非洲象、鼠鲨、 白斑角鲨、锯鳐、亚洲大型猫科动物、大象。查看详细资料,请点击下载
TRAFFIC对以下附录物种修订提案提出建议:懒猴属、短尾猫、乌干达的豹、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与津巴布韦的非洲象种群、南美小羊驼、中亚马鹿、汤姆逊瞪羚、鹿羚、细角瞪羚、巴西凯门鳄、墨西哥毒蜥亚种、大西洋鼠鲨、白斑角鲨、锯鳐、欧洲鳗、泗水玫瑰鱼、巴西棘龙虾、红珊瑚属、亚利桑那龙舌兰、诺林龙舌兰、叶仙人掌属、顶花麒麟掌属、灰叶岩扇、大蕺属植物、巴西苏木、微凹黄檀、中美洲黄檀、伯利兹黄檀、中美洲香柏、香椿属、兰科、北方红豆杉等。

(引自www.wwfchina.org    200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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